首届“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启动

来源:中新网 2022-08-08 13:35:03  阅读量:10675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褒奖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促进共同富裕,天津市民政局日前印发通知,启动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

据介绍,首届天津慈善奖共设置慈善行为楷模奖,优秀慈善项目奖,优秀慈善组织奖,爱心捐赠奖4类奖项共计100个,每个奖项为25个评选表彰对象重点推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在天津市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参评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慈善行为楷模奖:表彰在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和爱心团队,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

优秀慈善项目奖:表彰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爱心团队等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和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力

优秀慈善组织奖:表彰在本市具有较强社会动员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公信力较高,对慈善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本市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

爱心捐赠奖:表彰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内外的个人,企业等综合考虑参与慈善活动年限,社会评价,方式与效果,企业员工参与慈善等情况

有意参评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由所在单位依照程序初评,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相应推荐单位申报,经推荐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审天津慈善奖获奖名单,在天津慈善奖获奖名单对象中按中华慈善奖评选奖项和标准推荐不超过14个名额参加民政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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