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等5个省份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
这次试点意义重大,意味着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从学术研究层面转向了实践层面只有建立科学,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法,使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得到科学定价,才能真正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立,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对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价值核算的顺利进行具有引领作用,也将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国家林草局科技司负责人说
试点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和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以区域为单位对整个试点省和地级市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结合森林资源和生态价值的定价,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综合评价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 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生态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视情况在全国推开
2004年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先后开展了三项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研究项目,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理论和方法,为构建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碳中和目标,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计划,今年将启动第四期中国森林草原资源价值核算,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启动草原资源价值核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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