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好消息来了!如何结算?哪些人能申请备案?权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着力解决异地就医备案不方便的难点问题,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
明确14,15年末的目标任务。
即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继续加强,全国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翻了一番各地广泛开展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可以跨省进行医保线上线下报销
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
明确跨省直接结算原则上实行医疗场所目录,保险场所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明确先备案,选点,码卡就医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明确了先预付后结算的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
要着力解决异地就医的备案,结算,协调三个问题。
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扩大至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未转诊的非急诊人员备案期限统一,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享受就医地直接结算服务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待遇指导地方合理确定临时医务人员跨省外出报销政策
进一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费用,符合就医地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办理异地病历,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进一步规范机构跨区域协作流程建立就医地和参保地问题协同处理机制,提高区域间问题协同处理效率促进医疗保险政策和停工通知等信息共享大额医疗费用中医疗咨询责任的压实依托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人工报销网上服务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资金管理。
强化了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责任,规范了跨省异地就医基金年度垫付金额调整和年度应急调整流程,明确了资金结算模式,实现路径和时限要求。
提高医疗保险信息化标准化支撑能力
要求不断深化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险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在全业务流程中的应用,推进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的优化完善,加强系统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监管。
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监管机制,完善区域协作和联合检查工作制度,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内容,同时明确了跨省异地就医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扣款等处理方式。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国家医疗保险局给出了答案
问: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展如何十四五末期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各统筹地区在全面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病历跨省整合全国半数统筹地区已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24.67万家,基本实现了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的目标全国共直接结算3772.21万人次,基金支付2019.76亿元
根据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继续加强,全国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具体来说,一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二是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翻了一番,达到50万左右,三是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群众需求大,各地广泛开展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四是异地归档病历方便规范,五是基本实现医保线上线下报销可跨省
问: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答:简单来说就是立案,选点,持码卡就医。
第一,先录下来参保人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程序或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程序办理
二是选点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在门诊就医时,需要先了解参保地的异地就医规定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一定数量或指定级别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第三种是拿着编码卡看病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结算时,需出示医保电子证书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医疗场所要求的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疗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病历。
答:实行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制度,是为了确认参保人身份,区分参保人就医类型,确定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也是为了提前做好医保电子证书或社保卡跨省使用的验证工作,提高跨省直接结算的成功率同时,医保对外出就医的医务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这也是实行国家分级诊疗的要求,引导合理有序就医
以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只有四种: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异地工作的人,异地转诊的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原因,本通知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和临时跨省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六类人员其中,跨省常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常住人员,异地常住人员和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生活,居住的其他人员,临时出省医务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医务人员,因工作,出差等原因的异地应急救援人员,其他临时出省医务人员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是怎样的。
答:跨省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和相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相关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就医场所的目录和保险场所的政策
例:河北省廊坊市某退休职工于2022年7月1日到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总费用64.29元,基金支付48.89元这笔费用由两种药品组成,根据诊疗场所清单的支付范围如下:甲类药品阿卡波糖片32.52元,均符合基金支付范围,B类瑞格列奈片31.77元,其中28.59元符合基金支付范围,3.18元由B类先行垫付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总费用为61.11元,乙类一级自付费用为3.18元按参保地缴费比例,基金支付4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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