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鼓励运用信贷、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创新契合度高的信贷产品,提升金融供给质量和金融服务均等性。加强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和公用数据直连,丰富“金融+生活+政务”新市民金融服务场景。鼓励运用信贷、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依法合规加大对新市民等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融资支持力度。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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