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积分指标放宽,购买新房最多一次加30分
据天津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落实14 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完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在Rdquo对索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注意:在本市购房,居住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累计10分,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住房,每年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吉州区的,每年12分,滨海新区住房,每年15分。
现调整为:在本市购房居住,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满一年加10分如果你的住房是新建商品房,一次15分对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住房,每满一年积12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吉州区的,每满一年加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加25分,滨海新区住房,每满一年积15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30分
本次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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