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对网络第三方平台销售药品、化妆品等质监检查
最近几天,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加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中的融合应用执行国家标准,实施药品编码管理,建设药品追溯平台,开展中药饮片全流程追溯试点深化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加强与医疗,医保的衔接加强产品品种档案管理依托一网统一管理,加强系统连接和信息采集坚持网管,探索第三方监测,加强对网络第三方平台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在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方面,文件提出结合现代科学和制药技术,挖掘传统经典中药方剂和临床经典方剂,鼓励来自古代经典方剂的复方中药制剂和具有长期临床疗效验证的医疗机构制剂申请上市鼓励采用传统工艺制备并具有现代研究证据的新经验方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按照国家技术指导原则,加强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
在完善专业检验机制方面,文件提出,探索将药品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开展分类监管,探索非现场检查
在完善稽查办案机制方面,文件提出,加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衔接,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特别是疫苗犯罪。
在提高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方面,文件提出,持续推进上海市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配备适合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批签发任务的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和场所,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文件还提到提高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和哨点建设,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检验检测,舆情监测等风险信息,完善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速检验技术和网络监测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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