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中心城区购房可享财政补贴

来源:东方财富 2022-08-10 13:57:41  阅读量:6356   

日前,本报从新余发布获悉,江西省新余市出台《促进新余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同时,对购房实行财政补贴,即首次购房补贴200元/平方米。

具体来看,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办法》提出对购房实行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对改良型给予100元/m2补贴

同时降低开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和政策的,一律取消收费同一项目不收取重复费用凡符合法律政策的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严禁清单外收费

此外,通过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新出让土地首付款50%缴纳,剩余50%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报建手续时按50%缴纳,余款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

在加大信贷融资支持方面,明确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房贷利率不低于同期LPR负20个基点,第二,该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且房贷利率不低于同期LPR加60个基点

同时,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在拓展库存去化渠道方面,全力支持房地产协会开展第二届百城房产消费季千企万店活动,开展线下大型房产展销活动,线上展销,现场看房,对冲疫情影响,营造预期向上,火爆的市场氛围。

同时,允许调整住房结构对已报建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降低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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