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延续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公告》明确,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份开始,境外机构加大了地方债增持力度,5个月累计增持669亿元。
此前,为鼓励外商投资,促进出口,推动经济平稳增长,中国税务部门不断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税收制度,在2018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按月来看,4月份至8月份分别增持09亿元,5亿元,3亿元,11亿元,32亿元。
《公告》指出,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是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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