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优化调整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为5G、工业互联网及未来6G等预留频谱资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几天发布《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和无线电管理调整的通知》,对全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工信部表示,通知顺应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微波通信系统应用新场景新模式,通过增加毫米波频段宽带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方案,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大容量信息传输场景需求, 优化现有微波通信系统在中低频段的频率和信道带宽,调整微波信道配置符合国际标准,为我国5G,工业互联网和未来6G预留频谱资源,更好地满足微波通信和其他无线电行业的高需求。
同时,通知进一步落实下放要求,除跨境微波通信系统和传输链路涉及三省以上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外,将其他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和所有微波站安装使用许可下放至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明确微波通信系统频率协调,频率利用率,过渡政策等要求,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保护现有合法用户权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本站了解到,通知将于2023年2月1日生效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通知》的宣传贯彻和解读工作,继续做好频谱资源中长期规划,及时优化调整相关频率使用,进一步发挥频谱资源在无线电产业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是定义频率范围和RF信道配置方案《通知》对微波通信系统可用频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微波通信系统可用频率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和21.2—21.2 GHz
二是明确频率使用的权限和使用要求《通知》明确,微波通信链路涉及三省及三省以上,跨境微波通信系统,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频率使用许可,在其他情况下,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实施频率许可微波通信系统的频段占用率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率不低于60%
三是明确微波站的管理要求《通知》明确,微波站安装使用许可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或者为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特殊需要,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使用微波站,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微波站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并在紧急情况消除或者重大社会活动结束后及时关闭
四是明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要求《通知》明确了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要求和射频技术指标,并对相关设备型号核准提出了要求
五是明确频率协调《通知》明确了与边境地区国家双边协调,与空间无线电业务协调,军地协调等相关工作要求
第六,提出微波频率规划调整过渡期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明确,自实施之日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与《通知》频率使用规划不一致的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微波站设置使用的新许可申请已依法设置并使用但不符合《公告》频率使用规划的微波站,在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或者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仍可依法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频率使用延期和更换无线电台执照,直至原设备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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