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詹先生买了一辆吉利的车,第二天去取的时候发现4S店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送了他一辆展车。
“我来看车的时候挺满意的。9月12日那天,我已经付了定金。付完款后,我在15号提车,当时送车的所有手续都办完了,”詹说。
詹老师买了一辆吉利星瑞,总价12万多。他说,在网上选完车型后,来到桐乡嘉伦的吉利4S店,在展厅看到了同样的车型。他当天交了定金,9月15日顺利提车。
“16日,我发现车内座椅的保护罩,也就是白色薄膜不见了。这时我才想起来,我提车的时候,大厅里没有白色的车,于是我产生了怀疑,以为是一辆展车。我找过销售,但销售没有否认这种情况,”詹告诉记者。
詹老师认为店应该免费赔偿或者换车。
“她说,展车不是旧车,而是新车。没有旧车。我需要的是一份声明。你不能用这样的态度回答我。毕竟我是消费者,这侵犯了我消费者的知情权,”詹说。
对此,位于桐乡的吉利店经理徐回应称,“当消费者选择一辆车时,它是最后一辆现有的车。当时车真的在展厅,时间也不是很长,就五天。”。
当记者提问时,詹老师表示当时销售并没有告知是展车,徐经理说“销售是给客户发展车的车架号,有记录,但是未来展车的情况真的没有表达出来”。
桐乡吉利店经理徐表示,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强调将其作为展车使用,确实存在一些疏忽。事后,工作人员也上门向詹先生表示歉意,并承诺给予适当赔偿。
“客户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换车,二是赔车价的30%。”徐经理表示,因为保险和临时牌照已经办理完毕,换车要求无法操作。
徐经理认为知道展车“不可能”,却故意隐瞒。
记者当时希望与业务员进一步核实。徐经理说,业务员已经办理离职手续。问记者业务员离职是不是因为詹先生?徐经理没有正面回应。他强调,此事将与詹先生进一步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