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青岛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1-08 17:00:56  阅读量:14750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青岛银行将于2022年5月18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青岛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一,适用资金和业务范围

自2022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青岛银行办理上述清单中相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以上列表中的基金均可参与优惠费率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青岛银行安排为准。

第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和特定开放日及时间内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基金募集期等特殊时期的相关规定详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与青岛银行约定每期定投业务的定投金额目前青岛银行可以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名单中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青岛银行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对于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如果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服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警告: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基金定投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但定投无法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无法保证投资者的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价理财方式

特此宣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关于南方基金的一些基金

增加鄞州银行为销售机构。

以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自2022年5月18日起,由鄞州银行代理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资金和业务范围

自2022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银率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相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以上列表中的基金均可参与优惠费率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鄞州银行安排为准。

第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和特定开放日及时间内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基金募集期等特殊时期的相关规定详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与鄞州银行约定每期定投业务的定投金额目前,鄞州银行可以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名单中具有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照鄞州银行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对于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如果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服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警告: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基金定投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但定投无法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无法保证投资者的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价理财方式

特此宣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其公开发行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侧兜机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相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运作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部分基金中增设了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边袋机制指引》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边袋机制运作规则》,修订边袋机制相关条款,如定义,申购赎回,股东大会,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摘要等,在其相关基金合同中,相关基金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项目和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相关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信息摘要作相应修改

风险警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的过往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如有投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清单

附件二: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举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存在差异详见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法律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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